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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0  信息来源: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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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医院,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2〕1287号)相关要求,现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中山市各高校、科研院所;

  (二)中山市各医院;

  (三)省、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单位。

  二、填报内容

  (一)按省科技厅要求,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科学仪器设备需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不报送的应说明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以及非财政资金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自愿填报。

  (二)各单位按照仪器名称、型号、固定资产编号、仪器原值等信息按标准格式对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信息报送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网(以下简称“粤科汇”网址:www.gdkjzy.net)。

  三、填报时间

  各单位网上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完成网上系统填报的同时,将设备信息电子版同步报送至邮箱gdemi@126.com或粤政易联系人,文件命名为“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二)请各镇街科技管理部门协助通知各省、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单位填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报送指引.docx

  附件3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与代码GBT32847-2016.pdf

  附件4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不报送的说明(模板).doc

  附件5 2017-2021年省市重大专项立项项目清单.xlsx

  附件6 科研仪器导入使用手册2022年9月.docx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9日  

(联系人:中山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朱婷,8836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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