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1〕163号
各镇街经科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 号)的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事后补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获得A级的运营机构。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 http://kj.zs.gov.cn)统一申报。
四、申报程序
1.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网上填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2021年度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二批)(对照项目填写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3.各镇街科技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及推荐,市科技局高新科进行材料初审。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系统导出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编制页码)提交所在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镇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加盖推荐意见,统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地址: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
五、申报时间
企业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
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
六、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科:周岳 李慧子
电话:88303920
附件1:2021年度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doc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