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8号)和《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包含企业研发费后补助和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两个专题。具体如下:
专题一:企业研发费后补助
经与相关部门核对和科室审核,拟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19家企业给予企业研发费后补助(详见附件1)。根据专项资金预算及企业申报情况,补助标准根据企业2020年度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市级创新标杆企业按6%、高新技术企业按2%、非高新技术企业按0.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
专题二: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
经专家评审,中山翔江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2021年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拟立项项目(详见附件2)。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专题一: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电话:88303920 传真:88303066
邮箱:zssgxk@126.com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
专题二:
联系方式: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周聪玲
电话:88713839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创新楼崇实园1号304室
市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88236289
地址: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
附件2:2021年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拟立项项目表.pdf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