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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批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28  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文号:中山科发〔202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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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8号)和《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包含企业研发费后补助和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两个专题。具体如下:

  专题一:企业研发费后补助

  经与相关部门核对和科室审核,拟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19家企业给予企业研发费后补助(详见附件1)。根据专项资金预算及企业申报情况,补助标准根据企业2020年度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市级创新标杆企业按6%、高新技术企业按2%、非高新技术企业按0.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

  专题二: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

  经专家评审,中山翔江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2021年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拟立项项目(详见附件2)。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专题一: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电话:88303920    传真:88303066

  邮箱:zssgxk@126.com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

  专题二:

  联系方式: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周聪玲

  电话:88713839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创新楼崇实园1号304室

  市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88236289

  地址: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后补助明细表(拟).pdf

  附件2:2021年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拟立项项目表.pdf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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