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1〕1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8〕299号),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程序,产生2021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拟入选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17日—9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载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人:周艾平、卢瑞强
电话:88303920
邮箱:zssgxk2020@163.com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
市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88236289
地址:市政府大楼403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