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5〕73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关于加快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0日
中山市关于加快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强化现代化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研发中试与成果转化首选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聚焦重点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集群和细分专业领域,按照“授牌一批、新建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平台,全面提升中试服务供给水平,加快推进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实现技术高端化、能力现代化、管理精细化、服务高效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中试与创新链、产业链同步发展,实现高水平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推动更多前沿技术和关键产品实现“中山试、中山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坚持引培并举,深化产教融合,以市场主体自主建设和政府自上而下布局相结合的方式谋划打造全市多层次、体系化中试服务网络。
坚持创新发展。以创新驱动引领中试发展,加快提升复合型服务能力,推动中试平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加快构建“技术研发+中试平台+专业孵化+投资基金+应用场景”五位一体的中试发展生态,以中试平台为纽带,打通创新“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双向转化通道。
坚持开放共享。鼓励企业牵手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探索创新中试平台建设模式,优化校区、园区、产业区“三区联动”,支持多主体共建共享。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中试平台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链中试平台基本覆盖,积极争取不少于1家省级中试平台落户中山。到2027年,全市中试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试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设具有公共服务能力的中试平台超30家,中试对产业科技的支撑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到2030年,中试平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部分领域跻身全省领先水平,高效服务和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中试发展生态更加健全,形成支撑高质量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发展新格局。
二、加快推进中试平台体系建设
(一)培育建设重点产业链中试平台。
聚焦生物医药与健康、光电光学、新能源、智能制造、高端制造、先进材料、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等领域及相关细分产业,分批次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满足应用场景需要的产业链中试平台。全面梳理全市中试平台建设潜力资源,推动中试培育单位成长为市级中试平台,争创省级中试平台。加快建设精密五金检验检测与快速成型中试平台、数控机床研发中试平台、智能制造系统中试平台等,加快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建设精密光电仪器与智能装备中试平台、药品创新型制剂CMC/CMO“一站式”服务中试平台、风光氢储一体化研发中试平台、先进核能概念认证中心等,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在医药、医疗器械等领域加快中试产业化,积极发展合同研发外包(CRO)、合同研发生产外包(CDMO)等模式,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试平台和机构。(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配合,不再逐项列明)
(二)强化创新平台中试功能。
支持科研创新平台整合要素资源,在专业优势领域系统性强化技术熟化、工程放大和可靠性验证功能,加速推动本单位研究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的同时对外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支持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药研发及药物安全性评价中试平台。支持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大型低温核心技术及成套装备中试平台,加快液氢综合性技术研究及试验基地建设,支撑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中试验证。支持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中国检科院大湾区研究院、中山市北京理工大学研究院、中山市武汉理工大学先进工程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一批功能定位清晰、服务实力强劲、运营管理高效、战略意义显著的中试平台。支持高校、研究机构联合企业共同建设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紧密结合科研优势与产业基础,增强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的适配性,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配合)
(三)搭建中试服务资源网络体系。
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整合优化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计量检测机构等的中试服务资源,建设全市中试资源网络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在仪器设备、实验平台、专家团队等方面形成市场化开放共享机制,设置中试解决方案、需求发布、典型服务案例、行业动态、政策资讯等功能模块,打破信息壁垒,促进中试服务资源充分共享、供需双方高效匹配。充分利用“揭榜挂帅”等新机制,激活产业界、学术界等社会优质资源内生动力,实现中试信息交流、资源共建共享、产业链对接协同,支撑全市中试服务和平台体系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配合)
三、全面提升中试服务供给水平
(一)提升中试平台技术能力。
推动“人工智能+中试”,引导中试平台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建设智能中试线,支持物联网、大数据、虚拟仿真、数字孪生、大模型等技术在中试服务中的应用,重点在药物靶点发现等领域率先应用,优化工艺过程,缩短开发周期、降低试验成本、提高效能。高效利用中试相关数据,强化数据深度挖掘和开放共享,提升技术发现、工程转化、市场开发效率。建好用好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等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鼓励加强对产业技术发展趋势的研究,合作攻关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积极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市场化推广应用。鼓励本市中试平台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中试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培育中试设备优质企业。
围绕中试产业链建设需求,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仪器仪表、计量标准装置、试验检测设备等软硬件供应商。支持设备研发制造核心企业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创新产品转化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批次软件并加强推广应用。引导用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政策,鼓励中试平台通过融资租赁、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等方式采买设备,推动中试设备更新升级和国产化替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打造中试专业人才队伍。
支持中试平台面向全球招贤揽才,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实用型的科技资源管理与技术服务人才。加强中试平台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等等院校深度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院校设置中试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中试实训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平台,培养一批懂产品、懂制造、懂试验、懂设备、懂安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探索将中试成果纳入职称评定、考核评优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强化技术经纪(经理)人群体引进与培育,研究将技术经纪(经理)人列入市人才引进名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配合)
(四)拓展中试全链条服务功能。
鼓励中试平台扩大服务范围,加快形成覆盖技术挖掘、技术熟化、产品试制、工业创新、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计量测试、市场对接、资金筹集等功能的全链条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设备租赁、远程运维、共享实验等新型服务业态,建好用好全市中试资源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加大对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配合)
四、优化中试平台体系发展生态
(一)强化中试成果供给。
持续提升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中国检科院大湾区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能力,为中试提供优质的科技成果源头供给。引导中试平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地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的合作交流,加快推动“深圳研发+中山转化”“港澳科创+中山制造”,导入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创新人才和金融资本,探索开展跨区域跨领域协同合作,加快实现创新技术和成果在中山中试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教育体育局配合)
(二)推动中试项目落地孵化。
鼓励中试平台及中试转化产业园区搭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孵化载体,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提供前期培训辅导、中期研发中试、后期投融资对接和市场推广等“一站式”服务,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培育更多优质科创企业。探索开放创新应用场景,联合相关技术需求方,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真实的测试验证和应用环境,探索“科技攻关—场景验证—产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对经过中试验证并具有良好前景的产品,建立创新产品目录,促进应用场景对接、投融资对接,加速产业化商业化进程。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柔性、通用生产线等代加工中心或共享制造平台,为中试产品批量化生产提供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包装发货等专业化服务。(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配合)
(三)加大中试资金投入。
统筹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多种财政手段,赋能中试平台体系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联合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基金,鼓励投新、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业绩考核、激励约束和容错机制,支持培育建设中试平台。积极发展与技术熟化程度相适应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探索开发符合科技创新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鼓励保险行业与中试平台合作开展中试保险等创新型业务,推动各相关方在创新成果市场化过程中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山监管分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四)提升中试平台自我造血能力。
支持中试平台构建多元化收入体系。丰富研发及服务模式,探索通过合作研发、共担课题、技术入股、兼职创业等市场化途径,提高研发及服务效能。通过增加中试服务收入、提高成果转化中介收益、提升孵化企业投资回报,培育形成成熟商业模式,逐步增强市场化自我造血能力。鼓励中试平台组建法人实体机构独立运作,实行科技成果归属保障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获益”原则,依法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机制,支持中试平台对转化科技成果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给予现金奖励或者股权激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中试平台的政策制定、规划布局、项目遴选、组织建设、资金支持、考核评估等重大事项。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明确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落实。(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强要素保障。
完善全市中试平台申报认定、运行评估制度,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建立中试平台绩优奖补机制,对服务产业动能强、开放共享程度高、示范带动效应好的中试平台予以支持。优先将在建新建的中试平台及中试产业基地或园区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平台项目加大用地、用能、环保等指标保障力度。对中试平台引育的高层次人才,按我市人才政策给予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等服务。精准对接省级主管部门,争取将我市中试平台建设纳入省级中试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范围,争取更多优质中试资源支持。(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自然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加强宣传推介。
及时总结全市中试平台体系建设经验和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公布一批服务能力突出的中试平台名单,遴选可复制可推广的中试服务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利用挂点联系机制,向企业宣传讲解好中试平台建设政策,鼓励企业申报中试平台,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中试、发展中试,营造中试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良好氛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委宣传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