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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的征求意见函
发布日期:2020-12-02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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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中山科发〔2017〕261号),文件依据的上位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已不再执行,省政府新出台的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 号)已去掉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的内容。

  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我局拟废止《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12月5日前通过OA或email函复。

  联系人:郑国策,88329907;

  邮箱:zsskjjfzk@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 号)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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