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函〔2017〕123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需要,我局拟修订《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及《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现将3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于7月25日前将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综合计划科(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49室,88230061),逾期不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 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 中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4. 中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5. 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6. 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