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知发〔2017〕2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6〕49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书》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了《关于建立中山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重点企业入库遴选工作,根据《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指南》组织提交申报材料,于 2017年3月10日前汇总并报送至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建立中山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工作方案
2.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指南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月13日
(联系人:王莎莎,联系电话:88319311,邮箱:3791724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