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5〕27号)以及《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5〕90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创新积分制”政策背景
2024年7月,科技部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构建了一套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成长经营能力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创新积分制”适用范围从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试行,引导和撬动各类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科技部对征集的企业数据进行积分计算,以企业创新积分评级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推荐名单,配置相关金融资源支持。
二、填报对象
全市科技型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具有科技研发活动的企业填报信息系统内相关数据。
三、填报方式
1.请各科技型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填报,于2025年7月5日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账号注册及完成数据填报。
2.进入系统“科技金融-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点击“新建”按钮,即可自主填写并保存本公司数据信息。
3.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检索后,如尚未注册,则会显示注册信息页面;如企业已注册,无需重复注册,请使用已具有单位管理员权限的账号登录;如企业名称变更,无需重新注册,请使用已具有单位管理员权限的账号登录后进行单位信息变更。
四、其他事项
1.科技部门将以企业创新积分评级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符合条件的备选企业名单,推送至对应的金融机构,匹配对接相关金融资源。
2.业务咨询:科技资源统筹科 88329267。
附件:“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服务系统(申报模块)操作指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