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1〕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根据《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33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中山市技术合同登记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技术合同登记方。
二、资助范围
在我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于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时间内获得认定通过的技术合同,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技术交易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
(二)合同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资助额度
(一)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按技术合同登记实际技术履约额不超过5%进行资助。
(二)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按技术合同登记实际技术履约额不超过3%进行资助。
单个合同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同一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合同技术履约额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前。
四、申报材料
每个合同单独填报一份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一)中山市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申请表(系统生成)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系统下载模板)
(三)合同
(四)合同对应发票
(五)合同对应收付凭证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七)开户许可证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申报。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管理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网上填报。各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单位管理人审核后完成系统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相应申报专题→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4日至4月2日;
(二)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审核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胶装、加页码),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C16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企业可关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选择市科技局预约取号。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17时30分。
七、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卢瑞强、徐畅
联系电话:0760-88303920。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