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贤黎同志任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审批服务办公室、科技安全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审批服务办公室、科技安全科)一级科员职级;
刘巧燕同志任引进智力管理科(科技人才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引进智力管理科(科技人才科)一级科员职级。
中共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