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
二、考试科目
综合基础知识
三、考试地点
考点名称:中共中山市委党校
考点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0号求是楼105教室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粤康码绿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方可进入考场。
(二)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笔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三)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四)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到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严禁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 不得参加考试。
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③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④不能按要求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3. 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①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③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① 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③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④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⑤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① 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②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③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高级雇员报考人员进入笔试考场前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