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镇区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15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
各镇区、市各高校:
现将《中山市镇区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中山市镇区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科技力量薄弱、科技管理人员不足、科技工作水平不高是当前我市各镇区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的发挥,为迅速有效地改变这一局面,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大科技、大合作”工作思路,围绕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进一步发挥科技对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镇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导向。镇区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主要产业技术状况的摸底,市科技局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实施方案;高校与镇区以市场为导向自由自愿结合,促使高校科技资源与镇区经济有效对接。
2、镇区主体,高校支撑。以充实镇区科技发展力量,提高镇区科技工作水平、促进镇区科技进步为出发点,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优势,为镇区经济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实现镇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立足需求,双向选择。以镇区需求为导向,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推动下,高校与镇区以自愿为原则自由协商,双向选择。
4、镇校联动,合作共赢。通过镇区科技特派员的桥梁作用,有效改善当前镇区科技管理力量薄弱、科技工作水平不高的被动局面,并为高校培养一批有生产一线工作背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提高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针对当前各镇区科技办人员不足、科技工作水平滞后的状况,从市内高校内选派一批专业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担任镇区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支持、技术指导、技术咨询、项目申报、人员培训等全方位服务,切实增强镇区科技力量,提高镇区科技工作水平,促进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快创新资源的扩散和有效配置,充分释放科技第一生产力的巨大能量。
(二)重点任务
1根据镇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发展方向,参与制定镇区发展规划。
2、根据镇区产业特点、技术需求以及产品市场供求变化,针对企业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难题,指导和协助镇区制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发展战略。
2、协助镇区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项目,争取获得立项和财政资金的支持,积极开展企业技术咨询。
3、定期为镇区和企业的科技管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咨询,提高基层科技工作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1、各镇区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一至两个重要产业,摸清它们的发展需求。
2根据镇区产业发展需求,各高校(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推荐一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专业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中青年教师,作为科技特派员候选人,上报市科技局。
3、对接和派出。在市科技局的组织协调下,科技特派员派出高校与镇区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合作协议,以不脱产方式为镇区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4、岗前培训。对已确定的科技特派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明确镇区科技特派员的目标、主要职责和要求。
5、科技特派员按照协议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工作。
四、政策保障
1、领导高度重视。高校和镇区领导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镇区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派出高校要认真推荐合适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并为科技特派员提供时间和工作上的方便,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确保担任镇区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在时间上能够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镇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镇区产业特点和企业技术需求,为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明确其岗位职责,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2、设立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资助。市科技局从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中设立专款,给予科技特派员适当资助。资助资金划拨至镇区,由镇区根据合作协议安排给科技特派员。
3、建立考核机制。科技特派员派出期间,每年年终由镇区对照合作协议,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送派出单位及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实行每年一聘,考核合格者经镇区、派出高校和科技特派员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