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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建立中山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到期)
发布日期:2017-01-16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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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知发〔2017〕2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6〕49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书》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了《关于建立中山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重点企业入库遴选工作,根据《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指南》组织提交申报材料,于  2017年3月10日前汇总并报送至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建立中山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工作方案
      2.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指南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月13日   
 
 
 
 
(联系人:王莎莎,联系电话:88319311,邮箱:379172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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