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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政策解读(已废止)
发布日期:2021-07-26  信息来源: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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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中山市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管理办法》已出台,详情可咨询产学研科王坚良,0760-88319100)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山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山发〔2017〕2号)

  2.《中山市引进建设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暂行办法》(中山科发〔2016〕288号)

  二、支持内容和强度

  省级团队:“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省最高资助1亿元;中山按省立项经费1:1配套,即最高配套1亿元。

  市级团队:获立项的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最高资助3000万元。

  三、市级团队类型

  创新型团队:依托我市现有单位(在我市注册3年以上),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高端科研团队。

  创业型团队: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筹资金创办企业(近3年内在我市注册)的高端科研团队。

  四、申报条件

  1.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全职成员不少于2名。

  2.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层研发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团队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成熟度。

  5.用人单位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与团队成员签订正式合同或意向性合同。

  6.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立项流程

  我市引进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按照《中山市引进建设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暂行办法》(中山科发〔2016〕288号)来实施项目立项与监督管理,项目的立项经“申报推荐”“受理评审”“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审批”等流程。

  市科技局发布申报公告,申报单位在申报时段内在线填报申请资料,并提交至(镇区)主管部门作真实性审核及推荐。

  市科技局在线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会议答辩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

  通过评审的团队项目,市科技局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审批。

  批准后,市科技局下达立项文件,与用人单位和团队成员签订合同,下拨首期财政经费。

  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办理流程图

  六、申报网址

  申报网址:“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

  七、联系方式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 0760-88319100


  下载Word: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政策解读.doc

    政策图解:http://kj.zs.gov.cn/sy/zcjd/content/post_1910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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