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25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第一批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一个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我市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备案公告名单为准)。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相关企业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进行申请,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初审。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提交纸质材料。镇街和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所有附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装订、加页码),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VIP2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
(四)实地核查。市科技局会同镇街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五)资金拨付。市科技局根据资金预算和企业申报情况确定拨付方案。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
(二)诚信保证书(附件);
(三)完整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2024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607-1表和607-2表);
(五)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系统操作流程
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7月20日;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7月24日;
提交纸质截止时间:7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当年需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未尽统计义务(科技统计、高企火炬统计等)的企业,不予补助。
(二)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缴补助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七、联系方式
申报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联系电话:88303920;
纸质材料受理: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VIP2窗口,联系电话:89817136。
附件:诚信保证书(模板)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