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现将技术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3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注明异议内容和依据,附上与项目相关研发内容及过程的补充材料,并写明提出人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88303920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49室
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结果汇总表(拟)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