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深入实施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中山科发〔2023〕69号)和市委人才办统一工作部署,我局现开展2025年度“中山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分为新聘类和特支类两类。
(一)新聘类。支持引进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或者在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参评人才须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入职中山,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的市外人才。入选后须继续全职在中山工作3年以上。
(二)特支类。重点支持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参评人才须于2024年1月1日前已在中山全职工作。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的外籍专家于2024年1月1日前已在中山全职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也可参评。入选后须继续全职在中山工作3年以上。根据市委人才办统一工作部署,科技创新领域的特支类设置“基础研究”和“港澳”两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近5年无犯罪记录及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记录。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
(四)已在中山全职工作的,应与我市相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的,应与我市相关单位签订意向书。
(五)申报港澳特支类的,申请人应取得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包括按指标计分参评和重点单位自主举荐两种。按指标计分参评的评分标准按照《2025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执行(详见附件),申报人自评分值应达到50分(含)以上。
四、分类标准
特聘人才分A、B、C、D四档:
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
B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
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
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
五、评定程序
(一)申报和举荐。
1.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市)(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2000),在搜索栏中搜索“特聘人才”进入服务专区(首次使用该服务网的申报人需先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科技创新领域)”,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按指标计分参评。
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点击“暂存”按钮后下载PDF版申报书,核对无误后打印并在“申报人意见”栏签名、用人单位在“单位初审意见”栏加盖意见,再扫描申报书并上传系统,最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请确保扫描上传的含有签字盖章的电子版申报书中的信息与系统填报信息一致。申报人应根据系统附件要求或《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要求以及所填报申请书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无相应佐证材料,则《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对应项不计分(明确无需提供资料的除外)。
2.重点单位自主举荐。由市委人才办择优遴选确定重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举荐名额(新聘类),由其自主开展举荐工作。被举荐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市),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科技创新领域)”,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重点单位自主举荐,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暂存”按钮后下载PDF版,核对无误后打印并在“被举荐人意见”栏签名、用人单位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加盖意见,再扫描并上传系统,最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二)镇街或有关单位初审推荐。镇街或市直部门直属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2025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要求,对个人申报的人才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加具推荐意见后,在线提交至评定部门。
(三)评定部门复审。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个人申报的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受理。核准分值达到要求的,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市科技局或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对复审通过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评分准确性等进行核准,并依据申报材料给予专家评分。根据各申报人综合评分和名额分配方案,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五)名单确定。市科技局党组对入围名单和重点单位自主举荐名单进行研判后,研究确定最终公示名单。
(六)公示。拟定的“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名单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的特聘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市科技局与特聘人才所在单位、特聘人才签订三方聘约,明确聘期内的任务内容、年度考核目标、退出方式等相关事项。
六、申报时间
(一)申报人(含被举荐人)网上申报受理时间:11月10日至12月9日23:59;
(二)镇街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2月17日23:59。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引进智力管理科(科技人才科):王坚良、李昀懿
联系电话:88319100
附件:2025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