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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4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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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3〕99号)、《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00号)、《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山科发〔2024〕178号)等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研发数据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企业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项目承担单位须与项目合作单位签订责任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鼓励牵头企业发挥主导作用,与高校、科研机构围绕技术攻关目标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四)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按合同书内容执行,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五)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配套保障。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应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保证项目的总经费投入不变,并不得以实际立项经费少于申报经费为由,调整项目任务、技术经济指标、成果指标等内容。

  二、申报方式

  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经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激活管理账号使用,并增设申报账号。项目填报应使用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账号完成申报书填写,提交至企业管理账号。经申报企业管理账号审核通过,申报状态为“待镇街主管部门审核”,方为成功提交申报书。

  三、申报程序

  (一)市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市镇联动创新培育

  1.申报。登录一体化系统,使用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账号线上填写并提交对应专题的《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推荐。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3.审核。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告知申报人进行补充完善,最多退回修改两次。

  4.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化评估。评审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二)“揭榜挂帅”项目

  1.需求征集。需求方登录一体化系统,使用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账号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揭榜制项目需求表》。项目需求应明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对揭榜方其他条件要求等内容。

  2.论证张榜。市科技局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论证筛选,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共性核心技术,统筹确定后向社会公开张榜发布。

  3.对接揭榜。揭榜方根据张榜项目要求,通过一体化系统选择意向揭榜项目,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揭榜制项目揭榜意向表》,揭榜方需主动与需求方联系对接。

  4.需求确认。揭榜方与需求方达成合作共识,确定合作,由需求方通过一体化系统确认需求,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揭榜制项目需求确认表》。揭榜方确认需求方后,双方共同细化落实合作内容,形成揭榜方案及合作协议,由需求方填写并提交《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5.揭榜论证(含磋商咨询)。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对项目揭榜方案、合同书指标与项目需求的匹配情况、存在的风险点等进行磋商咨询,并提出修改建议,由需求方牵头于申报书中对照修改。

  四、扶持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事后补助形式予以支持。

  五、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以承担2个在研项目。同一类型的产业扶持资金只可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获得2024年度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的单位,本年度不得连续申报。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4日下午5时;镇街科技主管部门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5时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  电话:88329267


  附件:2025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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