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3〕194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医疗卫生、民生科技、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等社会公益科研领域的创新探索和研究。
二、申报对象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等。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医疗卫生领域、非医疗卫生领域两个类别。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指南。
(二)实施期限
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2年;原则上项目实施时间不能延期,特殊情况,经批准只许延期1次,时间不超过1年(其中,一年实施周期项目只能延期半年)需延期的,务必在合同到期30天前提交申请。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承担单位的在编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在研项目且在本次申报截止日前未提交完整验收申请材料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 联合申报项目的各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协议中各方分工明确、节点目标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3. 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资金份额,项目参与单位为市外的,不得分配市级财政资金。
4. 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活动,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须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项目则视为同意上述条款。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通过“中山市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76:9124/zs,下称“一体化系统”)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一)注册。已在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原始密码。
(二)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增设申报人账号,即可线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填写的申报书,需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方为成功提交申报书。
(三)项目推荐。市卫健局或所在镇街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推荐至市科技局。
(四)材料报送。纳入公示名单的项目,可在系统下载申报书及合同书打印(带水印,无“草稿”字样),双面打印,一式2份,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请提供一份标注页码的纸质资料原件(申报书及合同书)。在规定时间内交至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A区VIP2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可进入“中山云预约”微信小程序,选择“政策兑现业务”预约取号。
五、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7:00
(二)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5日17:00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成果转化科:章灏然,联系电话:0760-88922606。
(二)纸质材料受理: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A区VIP2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36。
附件:1. 2025年度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医疗卫生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2. 2025年度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非医疗卫生项目)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