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中山编办〔2025〕54 号),经市委编办同意,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更名为“中山市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特此公告。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