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结题管理,按照《中山市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1〕182号)和《中山市事前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4〕11号),现将2024年8月至10月合同到期的第七、八批市级创新科研团队项目验收结题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用人单位须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提交验收结题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山市科技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点击“过程管理”—“结题管理”—“提交验收结题申请书”模块,在线提交验收结题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待市科技局审核”状态。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市科技局可实施项目终止。
二、项目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用人单位自主选择有资质且符合相关工作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请各相关主管部门、各镇街经科信局,协助做好项目到期验收结题工作。
咨询电话:引进智力管理科 0760-88319100
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 0760-88330620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