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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书送达公告(中云通科技公司)
发布日期:2024-05-10  信息来源: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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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快递物流自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与“港口镇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等2个科技项目作强制终止结题处理的公示》,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2024年3月18日,我局多种方式向你司送达《责令退回财政资助资金告知书》,均无法送达,我局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

  根据《中山市事前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4〕1号)第四十七条关于强制终止结题项目须退回全部已拨付财政资金的规定,因你单位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4C1SQ0007)已作强制终止结题处理,现依规追缴全部财政科技经费。请于本决定书送达十日内,向市财政账号退回财政拨款35万元(¥350000)。

  账户名称:中山市财政局

  账    号:191400000003271001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中山市中心支库

  金    额:350000元

  附言栏注明:“科技项目退款,2069999”

  你司如不服本决定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六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方式: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0760-88329907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43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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