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信息来源: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分享: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局政务网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9条;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26条,网站共计浏览次数1723685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宣传科技政策,实时发布科技资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458条,阅读量218214次,受理问题65条,回复65条。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件1件。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26件。

  (一)严格落实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局政务网发布《关于征集“中山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和评分指标体系意见建议的通知》及11份重大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在政务网及时反馈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通过局政务网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通过中山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及局政务网回复并公开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共38件。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市科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2023年预算和2022年决算分别于2023年3月、2023年9月在局政务网公开。通过“开放中山”,对外公开10个数据集,公开数据共10216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依申请公开平台及时处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年完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6件的办理工作,回复及时率100%,未出现“红牌”警告等提示。

  (二)主动靠前服务,推动科技项目申报全流程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专项项目申报及资质认定通知指南25批次;公示各类专项项目立项及资质认定22批次;公布5批次项目通过验收,3批次项目终止。做到项目资金申报、拟立项情况以及验收情况全公开,便于项目申报单位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由专人负责“中山市惠企政策平台”的科技政策及解读文件持续动态更新,实现政策咨询“有求必应”。二是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管理制度、项目申报指南、项目信息、项目验收和部门预决算等子栏目信息发布。2023年,局政务网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9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10条、征集指南建议6条、申报指南25条、项目信息25条、验收情况6条和部门预决算7条。

  (四)围绕群众关心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一是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2023年市科技局牵头出台《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等10份规范性文件,10份政策原文、文字解读及一图读懂均在局政务网公开,做好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政务新媒体推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后补助、税前加计扣除系列政策小课堂超过15课,解决企业在申报高企、研发费归集及享受税收政策等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提供细致的问答式辅导。精心制作2021-2022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服务指南、中山市科技惠企政策指南,重点突出、图文并茂,扫码可查看政策原文及解读,并通过行政服务窗口及申报培训会等渠道进行发放。制作政策解读小视频,以局政务网、中山锐科技公众号为平台,通过动画呈现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立体式宣传,助推政策落实落地。三是组织参与政策宣贯大赛。积极组织医院、科研院所参加广东省科技政策宣贯大赛,通过发动参与制作科技政策宣传短视频,不断提高科技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触达率。我市共有长春理工研究院、人民医院等10家单位16位选手参赛,经过省赛选拔后17个作品在微信公众号等视频平台广泛传播,有6个作品进入省大赛百强。

  (五)围绕“数字政府”建设,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局政务网站首页核心栏目进行优化调整。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要求,采用技术监测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网站和新媒体的安全、稳定运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定《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的工作流程》,优化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在文字校核、保密审核的基础上增加意识形态审核环节,并配优配强宣传工作人员队伍,确定宣传工作A、B角,压实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惠企政策便利化服务水平,新增科技保险补助、创新创业大赛补助纳入“免申即享”事项,扩大便企范围,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资金申领便利度,我局累计纳入“免申即享”的事项共7项。2023年共有168家企业兑现,补助金额1328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8

20
  (备注:分别与组织部、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发文2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把关不严。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待加强,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存在问题,市科技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发布、转载等全过程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严格落实好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积极使用简明问答、动漫视频等方式全面准确解读文件,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矩阵,确保政策受众“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向先进部门学习政务公开工作优秀的经验做法,定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