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25 号),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12月5日-12月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并注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88303920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