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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现场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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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25 号),按照申报企业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等条件进行初评,择优选出34家企业入围现场答辩环节,请入围企业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3-4日,各入围企业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地点: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12培训室(地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创新楼)。

  二、答辩流程

  (一)企业通过PPT文件进行陈述,时间10分钟;

  (二)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

  三、陈述内容

  (一)企业简介、行业地位与优势;

  (二)科研条件与研发队伍;

  (三)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比较优势;

  (四)技术储备、在研产品及其创新优势;

  (五)企业发展愿景。

  四、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将答辩材料(PPT文件)于12月1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zssgxk@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采用“企业名称+创新标杆答辩”格式,以便专家提前审阅。

  (二)请于12月1日下午5点前扫描二维码提交参加答辩人员信息和车牌信息。

  (三)每家企业最多安排2人参加答辩,请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等候室等待,请各镇街科技部门协助通知各企业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四、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88303920


  附件:2023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答辩时间安排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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