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25 号),按照申报企业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等条件进行初评,择优选出34家企业入围现场答辩环节,请入围企业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3-4日,各入围企业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地点: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12培训室(地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创新楼)。
二、答辩流程
(一)企业通过PPT文件进行陈述,时间10分钟;
(二)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
三、陈述内容
(一)企业简介、行业地位与优势;
(二)科研条件与研发队伍;
(三)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比较优势;
(四)技术储备、在研产品及其创新优势;
(五)企业发展愿景。
四、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将答辩材料(PPT文件)于12月1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zssgxk@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采用“企业名称+创新标杆答辩”格式,以便专家提前审阅。
(二)请于12月1日下午5点前扫描二维码提交参加答辩人员信息和车牌信息。
(三)每家企业最多安排2人参加答辩,请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等候室等待,请各镇街科技部门协助通知各企业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四、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88303920
附件:2023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答辩时间安排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