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3〕194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委托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开展2023年度中山市第二批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中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现场答辩,请申报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各自答辩时间安排,具体安排请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中山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数贸大厦,火炬开发区祥兴路6号),具体安排请留意答辩当日现场指引。
三、答辩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介绍申报项目概况(采用PPT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专家提问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答辩内容
(一)项目介绍。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简要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创新点,包括项目的组织运作机制、研发基础、经费安排、保障措施等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社会经济意义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汇报材料(PPT文件)须图文并茂,并对联合申报单位有关情况作介绍。
(二)专家提问和质询。申报单位须按专家提问要求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答辩,不得阐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必要时须提供相关财务原始资料、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
五、答辩纪律
(一)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答辩专家、工作人员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有关项目的答辩信息。
(二)不得向答辩专家及工作人员馈赠或许诺馈赠钱物。
(三)不得与答辩专家及工作人员交换名片。
(四)不得进行其他妨碍项目答辩活动独立、客观、公证开展的行为。
(五)各单位在答辩期间严禁录制答辩视频,严禁将答辩视频、图片等上传至互联网。如有违反,将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答辩回执于11月13日下午15:00前发至邮箱gdteiste@126.com。
(二)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答辩PPT,于11月14日下午15:00前发至邮箱gdteiste@126.com,或放置于存储设备(如U盘),于答辩前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拷贝到汇报电脑上,汇报结束后,不要删除PPT。
(三)每个项目参与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答辩汇报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则上要求是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参会,受委托汇报人需持有项目负责人签名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委托函进行汇报。
(四)各单位提供的答辩材料不得为涉密材料,如涉密,请务必脱密后提交。
(五)请各答辩单位按具体答辩时间安排,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答辩现场进行签到。
七、联系方式
中山市科技局:李昊,0760-88329267
附件:1. 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 2023年度中山市第二批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现场答辩安排表
3. 答辩回执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