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壮大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现组织开展中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和条件
(一)总体要求
中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是指立足中山市乡村发展需求,主要从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涉农企事业单位(以上统称为“派出单位”)中选拔,派驻到我市涉农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专业镇、行政村或合作社、星创天地等服务“三农”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特派员管理各项
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市科学技术局选派工作安排。
2.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3.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涉农相关工作。
二、申报备案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和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人员、农技能人等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入库。各申报人员请填写《中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于12月10日前报送纸质盖章版至中山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49室),并将电子盖章版发送至邮箱8329267@163.com。
附件:中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日
(联系人:江承成;联系方式:8823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