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科技项目管理模式,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效率,我局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遴选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7号)有关要求及项目管理规定,协助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审和动态考核等工作,涉及项目数约1000项。
二、项目预算
委托2020年度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管理工作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贰拾叁万元(23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办公费和税费等与认定评审、动态考核等相关工作有关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组织管理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完成2020年度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审(会议评审)工作,汇总认定评审结果,出具评审工作报告。
(二)根据市科技局要求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核评估工作,出具动态考核评估报告。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事业单位,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
2.熟悉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熟悉科技项目的评审程序及评价方法,具有承担省或市级科技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经验。
3.具有省级专家库资源,包括技术、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资源。
(二)真实性承诺
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遴选模式
满足以上申报要求的意向机构可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我局按遴选操作规程组织专家进行机构评选,并综合申报机构的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整体工作方案、评审流程设计等因素,确定项目最终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单位简介,专业服务团队信息,国家、省或市级科技项目管理经验介绍,拥有咨询专家队伍情况,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保障措施,以及项目经费预算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请报告所涉及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申报材料报送
意向机构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电子版同步发至kjjcxy729@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 肖朋
电话:0760-88319100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727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