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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8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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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科发〔2020〕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考评总体情况的通报》(中山科发〔2019〕46号)相关内容,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考评参评单位中需限期整改的运营单位如未达要求,将取消该运营单位的认定资格。

      其中,中山盛道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华南苗木众创科技孵化基地、中山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中兴智慧园、中山市置达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中山市邮政电商产业园等3家机构由于在主体资格、基础条件等方面已达不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相关要求(具体情况见附件),按照规定取消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资格。

      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运营单位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孵化能力,促进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资格的机构情况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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