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发挥保险支持作用,帮助科技企业应对疫情风险,加快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支持各保险机构设立“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有效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最大限度减轻复工复产企业和人员面临的风险以及因发生传染病导致的企业停工停产风险,增强企业复工信心,促进解决复工返岗难题。
二、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纳入科技保险补助范围,对已经复工复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省、市赛一二三等奖企业,购买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根据《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7〕280号)相关规定,最高按实际支付保费的50%给予补助,同一科技型企业同一年度科技保险补助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科技保险服务保障工作,携手企业共克时艰,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实际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径请向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反映。
联系方式:资源配置与管理科,蔡蕊。
联系电话:88329267。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