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13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评价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是申领广东省科技创新券的必要条件,请各镇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做好宣传和发动组织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及时办理申报评价,认定条件与办理流程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kj.zs.gov.cn/sy/tzgg/content/post_1689110.html)。
二、对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申报企业,申报过程可免除评价指标自评环节,只需登录系统更新企业信息,就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三、2020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3-11月开展,每月公示一批,我市各批次企业提交截止时间为每月16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联系人:卢瑞强,李惠子
联系电话:0760-88303920
业务QQ群:701524448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