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中山市事前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 2〕14号)、《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粤财规〔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形成《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黄贤黎,联系电话:88329907,邮箱:zsskjjf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