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函〔2017〕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粤财教〔2015〕91号),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拟联合出台《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于8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邮箱zsskjjfzk@163.com。逾期不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郑瑞麟,88266170;市科技局:黄奋敏、周艾平;电话:88329907)
附件: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