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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和评分指标体系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14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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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8日,市科技局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众对“中山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和评分指标体系征集了意见建议。截至5月15日,收到中山易必固电子束科技有限公司的反馈意见,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名称

意见内容

是否采纳

情况说明

中山易必固电子束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中的【现任职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的评分说明及标准,我司有如下的修订建议,详情如下:

    该标准仅以【研发投入额度】进行衡量,且最低额度为1000万元。我司认为以【研发投入额度】作为衡量标准,额度设定较高,一般企业较难达到该标准。

    据此,我司建议对此项评分标准进行修订,从【企业的规模】和【研发投入额度】两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可参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的研究开发费用要求,相关标准截取如下: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即该规模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最低为250万(5000万×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即该规模下的【研究开发费用介乎于250万至800万(2亿×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即该规模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最低为600万(2亿×3%)】。

不采纳

研发投入额度只作为评价指标中的其中一项,选取研发投入额度作为评价项,是考虑到科研投入额度大,能为特聘人才提供更好的科研条件保障,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特聘人才在企业科研创新工作中的作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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