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25 号),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现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现场答辩,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5日,各企业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地点: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12培训室(地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创新楼)。
二、答辩流程
(一)企业通过PPT文件进行介绍,时间8分钟;
(二)专家提问,时间4分钟。
三、答辩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行业地位与优势;
(二)科研条件与研发队伍情况;
(三)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以及比较优势;
(四)技术储备、在研产品及其创新优势;
(五)企业发展规划及愿景。
四、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将答辩材料(PPT文件)于12月4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zssgxk@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采用“企业名称+创新标杆答辩”格式,以便专家提前审阅。
(二)请于12月3日下午5点前扫描二维码提交参加答辩人员信息和车牌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瑞强
联系电话:88303920
附件:2024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答辩安排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