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1603号)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本年度申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
(二)参与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的主体。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2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单位需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报送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岳
电话:88303920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1603号)(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56342.html)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5日